
朗读
各科室、所(白泉分局)、稽查大队:
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工作要求,结合定海市场监管实际,现就助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有序复工复产提出如下服务举措:
一、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
(一)依托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以及浙里办掌上APP,并提供电话咨询及远程导办服务,引导市场主体“网上办”“掌上办”。对于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申请人可在网上申请确认,名称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
(二)实行告知承诺。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受疫情影响,短期内无法提交部分资料的,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复工复产企业非关键性材料进行容缺受理。对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的实质性变更,实行告知承诺,疫期免除现场核查,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三)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对由本局核发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期间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申请延续换证的,试行告知承诺,免于现场核查。帮助餐饮企业与电商平台、复工企业合作,开展网络订餐、团餐配送等业务,并帮助指导企业增加相应许可范围。
二、允许持证到期人员延长从业期限
(四)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3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申请复审(换证)的,可以先行办理网上复审,待疫情解除后补打印证书。未能按时办理复审导致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持证人可以重新申请证书复审。
三、延长特殊行业许可(检验)期限
(六)延长药品经营许可期限。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企业,可待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提交延期换证申请。对到期已提交换证的企业,未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企业,可先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待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开展监督检查。
(七)延长电梯维保周期和部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对于因防疫工作限制无法进入现场维保的电梯,电梯维保企业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物联网、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情况,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征得相关检验机构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定期检验。
四、严厉查处影响防疫和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