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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朗读

各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浙教督〔2020〕145号)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学习,并对标做好等级幼儿园评定准备工作。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4日


ZJSP04-2020-0006

浙教督〔2020〕145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

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6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我省学前教育的发展,其中的一些指标已不适用,为认真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发挥等级评定在促进各类幼儿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中的作用,全面扩大我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在认真调研各地学前教育现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对《办法》和《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做好分级评估、分级认定工作;已认定相应等级的幼儿园要认真学习修订后的标准,逐条对照,尽快达到新标准要求。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2020年修订)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任务,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

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法人登记证书、办学满2年的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均可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须单独评定。

三、等级分类、评定标准和前置条件

(一)全省经行政许可的幼儿园可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申报相应等级,幼儿园等级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二)评定标准见《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

(三)申报等级幼儿园,其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申报一、二级幼儿园,每班应按“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人员,其专任教师应当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在幼儿园任职的外籍人员应当持有来华工作许可,具备相应的教学资质和教学技能。

原有的等级幼儿园须在复核前达到以上要求。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

(一)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和等级铜牌由省教育厅提供式样,各认定单位自行监制。

(二)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如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自查后,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园的申报级别,组织三级幼儿园的评定,审核二级、一级幼儿园的申报材料并报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二级幼儿园的评定,同时在每年9月将审核后的被推荐参评一级幼儿园材料上报。二级、三级幼儿园的申报、评定时间由评定单位自定。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幼儿园等级初步评定结果在辖区范围内先进行公示,再将最终结果正式予以公布。

(三)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当尽快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成员一般应当包含幼儿园教育教学专业人员、幼儿园管理专业人员、卫生保健专业人员以及财务审计专业人员,人数依幼儿园规模和班级观察的工作量而定。各地可设立评估专家库,并做好评估前的培训工作。

(四)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组在评估时应当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查(原始档案资料、文件、账目)、看(班级半日活动、园舍环境)、听(汇报、座谈)、问(问卷调查、个别访问)、评(评分、评级)等进行综合评估与核查,并填写统一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

(五)为保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严谨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当年新认定和重新审核认定的二级幼儿园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检;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对当年新认定和重新审核认定的三级幼儿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检。如抽检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由认定单位给予降级处理;如当年抽检的新认定等级幼儿园有1/2以上不符合标准的,则该地区当年新评定结果无效。

(六)幼儿园申报各等级的年限要求:根据办园条件,按照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新办幼儿园可直接预评为二级或三级,按照二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新办幼儿园可直接预评为三级,待办学满2年后正式申报等级评定,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评估情况认定相应等级;其他新审批的幼儿园办学满2年以后方可申报三级幼儿园。新认定的三级幼儿园2年以后可申报二级幼儿园;新认定的二级幼儿园2年以后可申报一级幼儿园。

(七)各等级幼儿园的申报和评分信息须由申报幼儿园和等级评估组织机构全部录入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信息系统,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的信息查询和监督举报。

五、等级幼儿园的管理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等级幼儿园每5年重新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者作出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

(二)等级幼儿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认定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

1.教育内容与方法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限期整改;

2.家长投诉多,经查实存在严重管理问题的,限期整改;

3.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降级1年;

4.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背师德的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降级1年。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2014年发布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同时废止。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2020年修订)


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园舍空间与设施

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1/2计算)。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运动、沙水、种植、游戏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活动场地能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幼儿、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满足每位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1/2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4.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有幼儿图书室(馆),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在幼儿园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6.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有资料室,各类教学资料、图书资料、电子音像资料、教学用具等较为丰富。有教师阅览室,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师均书籍20册以上。有方便教职工使用的成人厕所。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

7.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生均3平方米以上;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1.8平方米以上。有各自独立且空间充足的集体活动区域和区角活动空间,采光、照明、通风、温度控制、隔音、吸音等效果良好。装修环保、温馨、富有童趣。空间与设施维护与保洁状况良好。

8.每个班级有专用的卫生间,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厕所有直接的自然通风或通风换气设施。大、小便器各4个以上或便槽2.5米以上,设施具有一定的选择性,符合幼儿使用尺寸,安全清洁。有6个以上、高度适宜的流水洗手龙头,肥皂/洗手液、擦手毛巾(生均2套轮换使用)等物资供应充足。卫生间装修适宜,环境温馨,注意保护幼儿的隐私。班级内有适宜的饮水设备和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9.午睡空间面积充足,每位幼儿有自己单独的铺位和卧具。所有床铺或铺位之间有适宜的间隔,床铺干净卫生,按时清洁消毒。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每人一床的专用寝室和配套的卫生间。

10.班级的桌椅、玩具柜等家具设备适合幼儿的身高尺寸,数量充足、形式可变,能满足不同类型活动的需要。教学设施设备按《浙江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标准配备。生均书籍20册以上。

11.班级有多个活动区角,如角色游戏区、积木游戏区、美工活动区、益智游戏区、阅读区、表演游戏区、科学探索区等,并根据幼儿发展需求、活动安排及空间布局灵活增减和调整。区角空间规划合理、领域均衡,材料丰富并定期更新,有一定数量的自制玩具,有一定比例的低结构材料,能够满足班级全部幼儿同时进行区角活动的需要。有适合幼儿阅读的不同类型图书。

三、人员配备与待遇

12.全日制幼儿园每个班级配备2名教师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4名保教人员(其中至少2名教师)。全日制幼儿园以150名儿童配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为基数,每增加100名幼儿增配1名卫生保健人员(增配的可以由园内除班级教师外的工作人员兼职);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寄宿制幼儿园应当配2名以上卫生保健人员(其中至少1名专业医务人员),保证夜间有值班卫生保健人员1名以上,寄宿幼儿超过300名的卫生保健人员酌情增加。按照办园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保安人员。

13.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园长1名,6—10个班增设副园长1名,10个班及以上可增设2名副园长。园长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省或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14.专任教师均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95%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的60%以上,2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15.专业医务人员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卫生保健人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保育员应当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原则上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6.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并每年进行体检。

17.幼儿园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收入达到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收入80%以上。其他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四、园务管理与教师队伍建设

18.幼儿园和班级规模适宜。一个园区幼儿数不超过500人。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小班可适当减少,大班不超过35人。

19.园长重视班级日常保育教育工作。正、副园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每月不少于2个半日活动或累计6小时以上。园长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累计不少于10个完整的半日活动。业务副园长或园长助理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不少于25个完整的半日活动。

20.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收费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在正常教育时间内没有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财产管理有序,账目清楚,没有非法挪用经费和经费流失现象,年度审计达标。经费使用合理,有园舍维修、设施设备、教玩具、图书更新的预算计划和实施成效。

21.师幼伙食账目分开,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并定期向家长公示(一般每月1次),除开支食堂必需的水电气外,没有开支工作人员工资和食堂设备的现象,每学期盈亏比例不超过4%。按规定收取代管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支现象,每学期向家长公示收支情况。

22.有完善的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研修有计划,有主题,有时间保证。有切实可行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每位教师的专业成长档案资料齐全。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每位教师平均每5年参加专业发展培训不少于360学时。有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1人以上;幼儿园近3年有市级及以上课题,或在市级及以上层面的研讨会、交流会作过专题报告。

23.有完善的课程管理组织和制度,能依据办园理念开展课程的园本化建设。课程实施方案明确清晰,课程管理落实,课程评价重视过程性和反馈调整。

24.教师仪表着装得体,符合幼儿园教育工作要求。近3年内没有任何经举报查实的师德不良或违法事件(如体罚和变相体罚、恐吓、辱骂儿童,索要收受家长红包礼物等)。

五、安全与卫生保健

25.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消防、交通、幼儿接送和食品、药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分工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室内、户外各类空间、场地、设施和器械均安全防护措施良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并记录。保教人员熟悉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可以获得处理紧急事故的必需用品。近3年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幼儿园应当投保校方责任险。

26.在各类活动中,教师根据幼儿年龄和能力的不同,采取适当的安全监护策略;户外和体育活动前,教师注意对幼儿解释相应的安全规则及其理由,教导幼儿自我保护的方法,活动中幼儿基本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则。每学期,各班级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安全应急演练。

27.卫生室或保健室常用设备、器械、药品较为齐全。卫生保健人员接受定期的儿童保健专业培训。班级的卫生保健和消毒设备安全、卫生、齐备,按规定使用。

28.建立并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幼儿每年体检一次,受检率100%,预防接种率达100%。晨检、全日健康观察及病儿隔离等工作规范有序,近2年内无传染病蔓延事故。幼儿健康档案,各类账册、资料、档案齐全、规范,取得当地卫健部门核发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29.建立并严格执行营养管理制度,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带量食谱,为幼儿提供均衡合理的膳食。注意为特殊儿童(如有过敏反应、民族、宗教特别的饮食习俗)提供替代性食物,重视体弱儿、肥胖儿的矫治和管理,全园幼儿生长发育各项指标正常。

30.食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饮食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幼儿食品留样48小时的规定。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达到B级以上。近3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六、班级保育和教育

31.入厕、洗手、饮水的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合理,有效避免幼儿的拥挤和消极等待。幼儿可以因需入厕,并注意做到保护幼儿的自尊和隐私。教育和引导幼儿基本养成自觉洗手和适时适量饮水的良好习惯。

32.进餐时间和护理方式能够照顾到幼儿的个体差异和需要,餐点前后的活动和过渡环节安排合理。餐具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生保温要求。教师通过积极的方式引导幼儿养成良好饮食习惯和文明进餐方式,注意鼓励和培养幼儿独立进餐和参与服务的能力;幼儿形成与年龄相适应的良好用餐习惯和自理能力。

33.午睡时间安排合理,具有一定的弹性,对幼儿的个别化需求有妥善安排。午睡环境温馨,有利于幼儿睡眠。幼儿午睡期间有足够的成人监护,引导和护理方式适宜。幼儿表现出与年龄相适应的良好的睡眠习惯和自理能力。

34.一日活动类型多样,内容涉及到幼儿发展的多个领域。一日活动中,幼儿有充分的选择性和自主性。生活环节的组织灵活而富有弹性,活动间转换过渡自然流畅,幼儿没有消极等待。一日活动中的教学、游戏等主要环节至少2位教师同时在场,通过分组教学、分区域指导等方式,为幼儿提供更充分的教育、指导、安全监护与个别化互动。

35.班级环境温馨美观,合理展示和呈现幼儿生活与学习痕迹。展示的内容、高度适宜,与班级幼儿以及近期的课程主题和活动相关,有较多幼儿自主创作和个性化表现的作品。

36.一天中幼儿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自由游戏活动。至少有一次机会可以连续进行45分钟以上的自由游戏,同时提供多种材料以供选择(至少5种以上)。教师通过多种适宜的方式支持幼儿的自由游戏活动,与幼儿有较多个别化的积极互动;注重在游戏中观察、研究和评价幼儿,并作为改进教育教学的依据。

37.天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幼儿一天中有多次、累计120分钟以上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60分钟。天气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有累计60分钟以上适宜的室内体育活动。户外自由活动时,同时有多种活动、设施与器械(至少3种)可供幼儿选择。教师通过适当的方式增强户外活动和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挑战性;每位幼儿均可获得充分的活动和锻炼机会,运动量适宜。

38.教师使用的课程指导用书需经浙江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结合实际制订可操作的课程计划,教学目标具有适度的发展性和层次性,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造性地实施课程,以适应不同需求和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主题与内容源于幼儿的生活或与幼儿已有经验紧密关联,能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与探究欲望。教学方法多样而适宜,有利于幼儿对学习任务的理解与掌握,能够有效地支持幼儿思维和技能的发展。教学过程精心设计,符合幼儿身心发展和认知活动的规律;教学组织方式灵活(融入个别的、小组的活动),提供充分的选择性,有效地支持不同幼儿个别化、创造性地学习。

39.教师语言规范,表达清晰,生动形象。教师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方法丰富幼儿的语言,提升幼儿的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教师以适宜的提问方式鼓励幼儿作出连贯、清楚、生动的回答。教师加入适当的信息来扩充幼儿所表达的想法,促进幼儿思维发展、大胆完整表达想法和感受,注意对幼儿的语言表达进行记录与分享;教师通过各种有效策略,帮助不同语言发展水平的幼儿;每位幼儿可以获得很多沟通与表达的机会。

40.教师尊重、接纳、公平对待每位幼儿。通过多种方法与途径有效关注并满足幼儿的情感、思维和能力的发展需求,师幼互动积极。幼儿能够获得充分的小组学习、个别操作、探索思考,并在各类活动过程中有较多的选择机会。教师为幼儿的学习提供个别化的、具体而有意义的反馈和评价,有效地推动和支持其学习。

41.为每位幼儿建立成长档案,记录幼儿的表现,收集幼儿的作品,对幼儿的发展进行动态评估,作为重要的课程调整和教育改进的依据。

七、家长工作和社会服务

42.家长可以方便及时地获取幼儿园管理、课程以及孩子在园情况等信息。幼儿园及班级定期向家长开放,家长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幼儿园或班级的活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并有记录。通过宣传栏、家长会或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和方法,指导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长和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管理及教育中的作用,家长满意率较高。

43.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活动场所、材料及其他教育资源和条件。为社区内的儿童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社区内0—3岁散居婴幼儿早期教育及其家庭教育指导和咨询工作,积极向社区及全社会传播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努力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4.承担本区域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成为本地区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的见实习基地和职后培训基地,每年至少举办1次县区级以上以教师专业发展为主旨的教研或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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