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慈溪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的专项工程,是助力于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有效手段。为加快提高我市中小微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改善地区信用环境,支持有信用、有市场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6〕30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普惠金融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16〕104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
二、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原则,依托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完善信用评级和信息发布与应用制度,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和融资对接,形成“信息共享+信用评价+政策扶持+金融创新”的良性模式,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促进金融普惠。
三、工作内容
(一)搭建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慈溪子平台
根据慈溪市中小微企业主要经济社会活动情况,将市法院、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单位以及慈溪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纳入平台,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识别和管理能力。同时,继续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构建对象全面、内容广泛覆盖的信用信息平台。
1.做好企业信息的汇总、整合、推送工作。慈溪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协调将各报数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推送到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慈溪子平台。(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2.完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由人行慈溪市支行牵头,市农办、各镇(街道)、金融机构等单位参与,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并由人行慈溪市支行统一推送到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慈溪子平台。(责任单位:人行慈溪市支行、市农办、各镇街道)
3.加强信用信息更新维护。为确保信用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各报数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本单位相关信息。若信息主体对信用信息存在异议的,遵循数据“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相关报数单位应及时做好信息核实并向人行慈溪市支行做好反馈工作。(责任单位:人行慈溪市支行、各报数单位)
(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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