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建设办创新服务中心、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服务科,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根据《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科〔2024〕4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度慈溪市公益性专项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公益性专项计划指根据我市农业农村和社会民生发展需要,支持开展的公共性、社会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并对提升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民生等社会建设能力具有促进作用的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主要支持范围包括:
1.农业农村领域:现代种业、绿色生态种养殖、农产品保鲜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利用与农业生态保护、农业生物制造、智慧农业与农机装备推广、美丽乡村系统治理、乡村共同富裕等方面。
2.社会发展领域:人口健康、生态环保、资源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城市治理、文体事业、科学普及、山海协作、东西部扶贫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慈溪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其中,申报山海协作、东西部扶贫等对口合作的项目必须为本市单位与对口地区主体联合申报(对口地区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项目应符合支持范围,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明确、技术先进可行,指标量化,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4.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聘用合同需要覆盖项目执行周期,实际从事相关领域科研工作,并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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