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慈溪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服务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29号),为做好2020年度慈溪市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农业科技项目:着眼我市农业高效优质产业,突出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施的应用示范,开展的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活动。
2、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围绕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开展的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足够的项目实施所需的基础条件,单位财务账册齐全,核算规范。
2.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明确、技术先进可行,考核指标量化,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能在2-3年内完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kejiju/20200927/29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