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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街道)农办(经发办):
为更好地推进慈溪杨梅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慈溪杨梅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慈溪杨梅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实施慈溪杨梅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现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慈溪杨梅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甬农复〔2021〕39号)要求,制定本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办法。
一、建设内容及程序
(一)慈溪杨梅核心区打造
1.补助对象:镇人民政府
2.补助标准:按项目建设工程结算额予以全额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其中改造提升杨梅种质资源圃1个,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建设内容:慈溪杨梅核心区内的杨梅示范基地进行重点改造提升,包括园区观光道路、采摘休闲观光以及配套设施等。横河镇原杨梅种质资源圃提升改造,包括道路硬化、标牌、杨梅品种引进等。
4.补助程序:
(1)项目立项审批:相关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交给慈溪市林特技术推广中心。慈溪市林特技术推广中心组织项目评审,经评审通过后,给予项目立项批复。
(2)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实施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财务决算,慈溪市林特技术推广中心组织项目验收。
(3)资金下达:项目实施单位出具开工报告后下拨补助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下拨补助余额。
(二)杨梅博物馆建设
1.补助对象:横河镇人民政府
2.补助标准:杨梅博物馆建设补助50万元。
3.建设内容:初步完成杨梅博物馆主体工程建设和展厅布置,展示慈溪杨梅发展历史、栽培技术和产品等内容,宣传慈溪杨梅品牌。
4.补助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出具实施方案和开工报告后下拨补助额的50%,博物馆主体建设竣工验收后下达补助额的50%。
(三)杨梅加工企业技改项目
1.补助对象:杨梅加工企业
2.补助标准:项目实施期间,对开展杨梅产品生产、研发购买的设备(自制设备除外),设备单价高于1万元的按实际投入额的15%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补助程序:
(1)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填写《慈溪杨梅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技改项目申报表》(附件1),向慈溪市林特技术推广中心申报技改项目。
(2)项目审核:慈溪市林特技术推广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下达计划。
(3)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批复文件,组织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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