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千岛湖航区乡镇船舶违章航行、违章操作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危及到自身安全,同时严重地危及其他船舶的安全航行。为切实做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类违章现象,杜绝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经常性地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等法规的宣传,使群众了解水上交通法规,熟悉水上交通规则,并能自觉地维护好水上交通秩序。
二、建立健全船舶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国家经贸委、交通部《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切实负起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乡、村二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完善小型船舶登记台帐。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小型船舶进行一次大普查,建立和完善乡镇船舶数据库和管理台帐,重点做好“三无”船舶的登记发证工作。按照船舶用途,属于为渔业生产、生活服务的船舶,由乡镇统一登记后,集中到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办理船舶证书;属于从事农副业生产用船,由各乡镇负责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