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稳住农业基本盘,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发展粮油产业,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保供给、促增收为基本目标,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狠抓措施责任落实,确保我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17.2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0.85亿斤以上。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以政府推动、政策拉动、流转驱动、示范带动、服务促动为抓手,着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规模种粮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经济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提升组织化程度。
1.鼓励水稻种植:对种植水稻的规模种粮主体及村经济合作社,散户以行政村为单位联户申报,按种植面积,每季给予每亩500元的直接补贴;稻麦复种给予每亩700元的直接补贴;再生稻给予每亩800元的直接补贴;对当年流转常年性经济作物或常年性抛荒地并改种水稻的规模种粮主体、村经济合作社或散户再给予一次性每亩300元的直接补贴。
2.油菜规模种植:对油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
3.社会化服务:对为散户或村经济合作社提供水稻机械化统一育秧、插秧及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累计总面积达到3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1.5万元的奖励。
(二)推进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按照旱涝保收、生态友好、高产高效的要求和吨粮产能的标准,对认定满3年(含)以上尚未完全达到建设标准的各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提标改造,同时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管护力度,使之成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吨粮产区。
4.基础设施建设:对建设主体实施节水灌溉、沟渠及配套设施、旱地微蓄微灌设施、排灌泵站等水利设施;农电输电线路、变压器等农业安全用电设施;作业道、农机下田坡、山区防兽害拦阻设施等建设投入,每亩低于2000元的按实际投入补助,高于2000元的给予每亩最高2000元补助。
5.配套设施建设:对建设主体实施水稻育秧、稻谷烘干、稻米储藏初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给予投入部分50%的补助。其中设备购置与农机购机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依靠科技和模式创新,不断挖掘粮食综合增产潜力和提高科技兴粮水平。推广应用统一育插秧、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生态控害和绿色防控等适用技术和绿色增产模式,实现稳粮增效、绿色发展。开展水稻、旱粮等高产高效攻关,集成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装备,建设一批高产示范方和攻关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