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青溪新城,县属水库管理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水汛〔2019〕3号)及市林水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杭林水〔2019〕10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强化落实乡镇及水库管理单位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自查,明确复查重点。各乡镇及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淳水电〔2019〕6号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自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完成各项防汛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县水利水电局将于近日开始至3月15日,按照乡镇区划对各地进行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复查。复查的重点是小(二)型以上水库、重要山塘、500千瓦以上装机水电站、重要堤防、重要在建工程、水库“三个方案,三个责任人”落实、专项预案等安全度汛准备工作。县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时,要求各乡镇分管领导与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以便及时沟通、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及时落实各项度汛整改措施。
二、县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安排。县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采用现场检查与台帐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五个检查责任区,并明确各责任区的负责人及联系人,具体划分见下表:
县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分组
检查小组 |
范 围 |
负责人 |
成员 |
总负责 |
全 县 |
陆发平 |
方辉 郑红日 |
第一 小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淳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unanxian/20190319/2256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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