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镇机关科室;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杭州”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出行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千岛湖”建设要求,千岛湖镇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现制订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淳安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县重点领域安全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10年)》,以“压事故、减伤亡、保安全”为核心,通过标本兼治的路径,纵深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19年上半年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以上;涉及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以上。在此基础上,完善“党政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公安主战、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千岛湖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毕成任组长,党委委员汪胜华、徐高鹏任副组长,镇其他相关班子成员,镇综治办、综合办、党群办、人大办、特色产业办、村建办、生态办、民生办、社区办、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等11个科室负责人及工、青、妇、纪委、联村组长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成员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镇综治办,由王亮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宣传组(组长为许昱,组员为方加励、方周明)、重点车辆整治组(组长为张年荣,组员为方国康、王旭锋、方元靖淇)、交通环境治理组(组长为鲁东贵,组员为徐康、尚伟峰)、交通文明素质提升组(组长刘恺,组员为丰笑梅、蒋少锋)、督查暗访考评组(组长为姜晓波,组员为郑之沛)等五个工作小组。
四、工作措施
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路径,组织或配合开展以下六大行动。
(一)配合开展严管、严查、严控行动。行动期间,配合县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集中整治超限、超载、超速、超员、酒驾、毒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现重点违法查处量同比增加30%,做好每月逢五、逢十为全县集中整治行动和110联动处置工作,尽快形成震慑声势,促使面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该项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
(二)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在严管、严查、严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我镇镇组织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赠送安全头盔及各类宣传活动,倡导佩戴安全头盔,在2019年3月31日前,我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达到50%以上;6月30日前,达到80%以上,该项行动由重点车辆整治组牵头实施。
(三)除黑点、治隐患行动。全镇各乡道、村道和景区内部道路按照原则,制定标准,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我镇牵头或协助资金保障、工作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按期按照“应隔尽隔、宜隔则隔”的原则,整治中凡要求改造、增加交通安全设施的,在2019年1月20日春运前完成;需封闭路口、增加隔离护栏的,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涉及红绿灯设置和道路亮灯等工程的整改项目,要制定治理计划,在2019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项目总量的50%,该项行动由交通环境治理组牵头实施。
(四)交通安全村、镇建设行动。结合千岛湖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开展交通事故隐患治理、交通安全遵章守纪劝导、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建设“安全村”、“安全乡镇”。行动结束后开展评定:“安全村”要求无本村村民发生有责死亡交通事故;“安全乡镇”要求本辖区安全村数量达到90%以上,且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一年下降。千岛湖镇要将“两站两员”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人员、装备、办公设施等配备,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劝导站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该项行动由督查暗访考评组牵头实施。
(五)除陋习、提素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镇深入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礼让斑马线、安全过马路”文明出行行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确保中小学生每学期不少于3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千岛湖镇要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加强对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要通过发放反光交通安全衣帽以及《致全镇老年人的一封信》等措施,开展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改变出行陋习,降低涉及老年人事故的发生率,该项行动交通文明素质提升组牵头实施。
(六)交通安全防控与监管系统建设行动。2019年6月底前,所有“雪亮工程”农村视频实现与公安数据共享。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实施靶向管理,推进管理闭环,形成智能动态监管,该项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从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平安千岛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要不间断开展集中治理,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方案落地。
(二)着力提升宣传实效。要积极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广泛传播交通安全理念,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要从打造最具安全感城镇的角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交通安全工作发展,形成全镇上下切实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局面。
(三)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要求,以长效为目标,结合辖区、系统的重点工作,不定期组织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形成问题发现、督办、整改的闭环机制。对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敷衍、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要定期对行动成效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杭州”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出行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千岛湖”建设要求,千岛湖镇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现制订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淳安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县重点领域安全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10年)》,以“压事故、减伤亡、保安全”为核心,通过标本兼治的路径,纵深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19年上半年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以上;涉及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以上。在此基础上,完善“党政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公安主战、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千岛湖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毕成任组长,党委委员汪胜华、徐高鹏任副组长,镇其他相关班子成员,镇综治办、综合办、党群办、人大办、特色产业办、村建办、生态办、民生办、社区办、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等11个科室负责人及工、青、妇、纪委、联村组长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成员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镇综治办,由王亮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宣传组(组长为许昱,组员为方加励、方周明)、重点车辆整治组(组长为张年荣,组员为方国康、王旭锋、方元靖淇)、交通环境治理组(组长为鲁东贵,组员为徐康、尚伟峰)、交通文明素质提升组(组长刘恺,组员为丰笑梅、蒋少锋)、督查暗访考评组(组长为姜晓波,组员为郑之沛)等五个工作小组。
四、工作措施
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路径,组织或配合开展以下六大行动。
(一)配合开展严管、严查、严控行动。行动期间,配合县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集中整治超限、超载、超速、超员、酒驾、毒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现重点违法查处量同比增加30%,做好每月逢五、逢十为全县集中整治行动和110联动处置工作,尽快形成震慑声势,促使面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该项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
(二)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在严管、严查、严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我镇镇组织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赠送安全头盔及各类宣传活动,倡导佩戴安全头盔,在2019年3月31日前,我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达到50%以上;6月30日前,达到80%以上,该项行动由重点车辆整治组牵头实施。
(三)除黑点、治隐患行动。全镇各乡道、村道和景区内部道路按照原则,制定标准,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我镇牵头或协助资金保障、工作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按期按照“应隔尽隔、宜隔则隔”的原则,整治中凡要求改造、增加交通安全设施的,在2019年1月20日春运前完成;需封闭路口、增加隔离护栏的,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涉及红绿灯设置和道路亮灯等工程的整改项目,要制定治理计划,在2019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项目总量的50%,该项行动由交通环境治理组牵头实施。
(四)交通安全村、镇建设行动。结合千岛湖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开展交通事故隐患治理、交通安全遵章守纪劝导、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建设“安全村”、“安全乡镇”。行动结束后开展评定:“安全村”要求无本村村民发生有责死亡交通事故;“安全乡镇”要求本辖区安全村数量达到90%以上,且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一年下降。千岛湖镇要将“两站两员”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人员、装备、办公设施等配备,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劝导站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该项行动由督查暗访考评组牵头实施。
(五)除陋习、提素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镇深入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礼让斑马线、安全过马路”文明出行行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确保中小学生每学期不少于3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千岛湖镇要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加强对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要通过发放反光交通安全衣帽以及《致全镇老年人的一封信》等措施,开展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改变出行陋习,降低涉及老年人事故的发生率,该项行动交通文明素质提升组牵头实施。
(六)交通安全防控与监管系统建设行动。2019年6月底前,所有“雪亮工程”农村视频实现与公安数据共享。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实施靶向管理,推进管理闭环,形成智能动态监管,该项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从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平安千岛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要不间断开展集中治理,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方案落地。
(二)着力提升宣传实效。要积极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广泛传播交通安全理念,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要从打造最具安全感城镇的角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交通安全工作发展,形成全镇上下切实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局面。
(三)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要求,以长效为目标,结合辖区、系统的重点工作,不定期组织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形成问题发现、督办、整改的闭环机制。对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敷衍、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要定期对行动成效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