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G20峰会以来全县建筑工程环境治理成果,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全面提升我县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八项清零”中工地扬尘“清零”行动,根据《全市建设工程扬尘“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8]299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车俊书记“共抓大保护,让千岛湖这颗明珠更加璀璨”的要求,像保护西湖一样保护千岛湖。完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明施工“百日整治”落到实处,实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
二、行动时间及范围
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4月30日
范围:全县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在建建筑工程
三、工作内容
强势推进“三严四化五到位六百分百”。
三严:严格落实标准、严厉查处违规、严肃通报扣分;
四化:工地围挡整洁美化、工地出入口平整洁化、工地主通道按标准硬化、工地生活区卫生洁化;
五到位:降尘硬件设施到位、裸土砂石覆盖到位、外架密目网安装到位、出场工程车密闭冲洗到位、文明施工网格信息公示到位;
六百分百: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作业法、工地主干道100%硬化、出工地运输车100%冲净且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
四、工作安排
根据《浙江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导则》、《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提升淳安县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的通知》为依据,各建设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文明施工责任制,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认真组织开展文明施工“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扬尘“清零”治理要求有效落实。
(一)全面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24日)。各方责任主体开展建筑工地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淳
安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百日整治暨扬尘清零行动自查自纠表》
(附件1)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督查检查阶段。(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25日)。我局将根据自查自纠内容,对春节后要求复工的项目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凡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的,一律不予复工,各责任主体不得组织验收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0日)。我局将对督察检查阶段文明施工不到位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对工作落实得力,现场整治效果明显,起先锋模范作用的项目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