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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7]56号
关于钱东升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国土所:
经党委研究决定,局长聘任:
钱东升同志为甘霖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潘如春同志为政策法规监察科副科长,兼信访室主任。
上述同志聘期一年。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职务 聘任 通知
抄送:绍兴市国土局,嵊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信访局、甘霖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