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08]29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部门、行政村、有关单位:
为了有序推进我镇的城镇化进程,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建设项目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公开、公平、公正的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长乐镇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按规划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合理确定。镇规划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的规划条件主要有:
1、规定性条件: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2、指导性条件: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文物、名木古树、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和水体保护要求;其他环境要求。
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俞忠毅
副组长:王皆兵 马坤坪
成 员:竺柏海 徐有敏 袁 钢 杨 军 单祖华
莫国桥 范奇军 邢乐波 邢承军 姚正松
张煜钧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08年7月1日
主题词: 机构 人员 通知
抄送:市建设局村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