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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08]36号
关于调整长乐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长乐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 长:王皆兵
副组长:竺柏海 袁 钢
成 员:马坤坪 徐有敏 杨 军 单祖华 莫国桥 范奇军
邢乐波 邢承军 姚正松 张煜钧 茹小强 张海荣
张大庆 刘达军 许伟永 钱绍锋 蔡成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茹小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志毅、李军、陈建华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OO八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 机构调整 成员 通知
抄送:市应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