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08]62号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意见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的服务水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嵊市委办〔2008〕12号)精神,结合当前我镇流动人口现状和实际,就加强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平安长乐”、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强化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综治牵头、部门参与、社会协同、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格局,形成服务、管理、教育、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人本化、信息化的轨道,服务、管理目标层层落实,教育、维权力度明显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流动人口聚居地治安秩序良好,治安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较高的满意度,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网络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设在综治工作中心。各村、企业结合综治规范化建设要求明确职责,依托综治工作站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