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省级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嵊市药创办〔2008〕1号
关于聘请黄如兴等同志为药品协管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
为贯彻落实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省级示范县(市)的实施方案》(嵊政办〔2008〕71号)文件精神,做好“两网一规范” 省级示范县(市)创建工作,调整充实我市农村药品监管网络,经乡镇(街道)推荐,现决定聘请下列53位同志为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协管员:
甘霖镇 黄如兴 徐中波 丁建华
崇仁镇 张秋强 曾燕飞 屠峰雷
长乐镇 陈建华 裘良斌 钱 巍
三界镇 许剑峰 裘祖良 吴德良
黄泽镇 高 科 汪 军 孙 卫
三江街道 丁俊灵 金 友
鹿山街道 刘 晓 宋 飞 周如庆
剡湖街道 张立平 叶苏芹 袁松平
浦口街道 骆 超 吴小江
石磺镇 张绍军 沈贤超
谷来镇 黄生永 彭顺祥
仙岩镇 费慧妃 求月明
金庭镇 孙兴土 凌仲翔
北漳镇 黄永才 郑友军
下王镇 史祁伟 尹 斌
贵门乡 竺洪文 吕鸣南
里南乡 陈银华 袁军胜
雅磺乡 陈新灿 裘振兴
王院乡 裘友源 张忠波
通源乡 沈国阳 王生苗
竹溪乡 王亚峰 黄志海
开发委 吴传法
卫监所 袁 臻(开发委) 张 勇(三江、鹿山) 陈法忠(剡湖、浦口)
希望上述受聘的同志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药品监管工作,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自己的贡献。
嵊州市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省级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药品协管员 聘任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