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人字[2008]70号
嵊州市人事局
关于准予王伯兴等18名参照公务员登记的
报 告
绍兴市人事局:
根据绍兴人事局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同意绍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8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的通知(绍市人[2008]34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我市已对在编参照公务员人员按规范进行审核,同意18名同志参照公务员登记。名单如下:
嵊州市旅游局(共7人)
陈 君 徐才松 施钰兴 叶少卿 王友权 袁巧妮 郭 丽
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共10人)
王伯兴 陈叶青 李明彦 叶建德 黄春富 俞浙军
许国钧 夏春南 王宝根 吕忠运
嵊州市计生协会秘书处(共1人)
陈明娟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