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8]54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委:
为切实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嵊政〔2007〕106号)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浙卫发〔2008〕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已制定《嵊州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嵊州市卫生局 嵊州市财政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市社区 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通知
嵊州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
为切实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嵊政〔2007〕106号)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浙卫发〔2008〕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嵊州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卫生强省为目标,以“四个化”(服务网络化、责任网格化、管理一体化、信息现代化)和“五个转变”(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模式转变、知识结构转变、运行机制转变和投入机制转变)为基础,通过政府购买和补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确保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的公益性质,使居民享有更好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二、 工作内容
现阶段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3个方面共12个项目,其服务内容、目标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并以分级负责管理的要求,分解落实任务。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作为依据核拨市财政资金。
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开展工作,鼓励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竞争,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扎实做好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于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不足的街道(乡镇)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度,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利用中医药的优势,在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机构和市属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深入社区,承担辖区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四、经费保障
按全市非农人口每人每年20元(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设立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政府设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贴,不得冲抵市财政已有的对城市社区公共卫生事业的其他投入。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专项经费使用按嵊州市财政局、嵊州市卫生局印发的《嵊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嵊卫〔2008〕42号)规定执行。
五、考核评价
建立市、街道(乡镇)二级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改善等作为考核评价指标设置的主要依据。市卫生、财政等部门将根据《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核拨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检查、考核和评价每半年一次。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予以全额拨付;考核得分为80-90分的,予拨付90%;考核得分为70-80分的,予拨付80%;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予拨付50%。
建立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表制度,各街道(包括开发区)的报表格式和填表说明见附件3,各乡镇的报表见附件4,应每半年(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工作报表报市卫生局。
附件:1.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和目标
2.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分标准
3.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报表一
4.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报表二
附件1
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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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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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人群健康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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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健康档案管理 |
1、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 2、实行健康档案计算机动态管理; 3、开展社区诊断,建立社区健康档案,确定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制订并落实干预措施。 |
1、居民人人拥有健康档案率80%以上; 2、健康档案利用率达到90%; 3、社区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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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康教育 |
1、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 2、设立社区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 3、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发放宣传资料; 4、掌握辖区内欲婚青年情况,做好动员婚前检查等健康教育工作。 |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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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惠民服务与便民服务 |
每年上门开展健康管理、心理健康指导、医疗咨询等服务4次。 |
每年4次上门服务率8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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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卫生信息管理 |
1、按规定收集、报告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卫生状况等基本信息; 2、按规范报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信息。 |
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率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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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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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妇女保健 |
1、提供婚前咨询、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并按规范记录; 2、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和产前筛查的追踪、随访及转诊; 3、协助做好艾滋病母婴阻断传播的干预工作;协助开展妇女病筛查和预防等工作。 |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 2.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率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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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儿童保健 |
1、提供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落实体弱儿管理和儿童疾病筛查的追踪、随访;协助做好集居儿童管理工作; 2、向适龄儿童提供国家和省规定的一类疫苗接种服务。 |
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 2、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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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年保健和残疾人康复 |
1、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对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和困难群众实行健康管理; 2、协助开展肢体、智力残疾等社区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 |
60岁以上老人建档案率85%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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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流动人口管理 |
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实行居住地管理。 |
1.儿童预防接种率70%以上;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高于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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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
1、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筛查,实施病例登记、随访、干预指导等社区规范化管理,落实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2、开展精神病康复防治和综合管理; 3、发现结核病病人及时登记报告并督导服药,复查; 4、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与咨询,协助做好艾滋病自愿检测和抗病毒药物治疗; 5、开展肝炎病人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 6、落实血防地区查、灭螺和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
1、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90%以上; 2、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80%以上; 3、结核病项目规范管理合格率达9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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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协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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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卫生监督协管 |
1、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学校、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协管; 2、收集并上报卫生监督相关信息。 |
1、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5%;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五病”调离率100%; 2、学校、医疗机构每年每户检查次数达4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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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预防保健协管 |
1、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协助开展传染病及密切接触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3、协助落实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等社区防控措施; 4、协助开展传染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工作; 5、协助开展妇幼监测个案调查和漏报调查; 6、协助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
1、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率90%以上; 2、传染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合格率9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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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
1、向社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2、配合做好避孕药具发放。 |
避孕药具发放登记合格率95%。 | |
附件2
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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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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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网络化 |
1.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1分,未制定不得分。 |
5 |
查阅有关文件、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考核情况记录,工作台帐、实地抽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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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每个街道设置1所社区卫生中心和每个居民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规划设置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4分,每减少5%扣除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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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责任网格化 |
3.按照《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浙编办〔2007〕58号)要求落实人员编制,2分;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认真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每1000-2000服务人口配备1名社区责任医生,3分,未完成扣3分;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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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个居民区、每个楼道、每个家庭有社区责任医生公示牌(单)1分,每发现1处未完成扣0.2分,扣完为止;能拨通公示电话得1分,发现一次拨不通扣0.5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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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政府对卫生局、局对中心、中心对站和社区责任医生的三级考核,有明确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每年不少于2次,1分,每少一次扣0. 5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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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一体化 |
6.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出台地方实施意见,2分;未制订不得分。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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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卫生强街道”的考核范围,1分,未纳入不得分;纳入各级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分,未纳入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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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心对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率达80%,得1分;每减少10%扣 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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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息现代化 |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率达80%得2分,每下降10%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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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建立信息管理网络,拉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2分,发现1处未完成扣0.2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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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转变服务功能 |
11.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和科室设置规范,1分。被检中心未设立全科诊室或每发现一处“医院”等称谓,扣0.5分,扣完为止;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明显,2分,未开展不得分。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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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变服务模式 |
12.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每年上门免费随访服务4次完成率达80%以上,4分;每下降10%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实地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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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转变知识结构 |
13.社区责任医生参加全科岗位培训率达90%以上得2分,每下降10%扣1分。 |
4 |
查阅有关文件,随机实地抽样社区责任医生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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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1家以上大中心医疗机构签订纵向合作协议,每个社区责任医生有2名以上专科医生支撑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各1分,每下降10%扣0.4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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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转变运行机制 |
1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机制,有明确的人事改革方案,并切实执行;根据社区责任医生的服务人口、服务范围、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辖区居民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等因素,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执行,4分,未实行不得分。 |
4 |
查阅有关文件、制度、随机实地抽样调查。查阅经费预算表和财务报表中经费拨款通知单、收款凭证以及有关文件,结合实地抽样调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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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转变投入机制 |
16.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到位,2分,未完成扣2分;不冲抵原有其他卫生事业经费,2分,未完成扣2分。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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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政府为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偿提供房屋。对现租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租房属于街道所有的一律免收租金,不属于街道所有的,租金由街道负责,2分;发现1处未完成扣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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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严格按照《浙江省城乡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另行下发)执行, 5分,未执行扣5分,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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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的人员费用,根据离退休人数和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金、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核定补助。1分,未实行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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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成效明显 |
20.按《浙江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另发)进行考核,总得分达700分,得40分,总分每下降10分扣1分,扣完为止。 |
40 |
县(市、区)自查,省抽查部分指标。在县(市、区)自查的得分范围内,省抽查发现有不符合的,加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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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居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10分,每下降5%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实地随机抽样,问卷调查。 |
注:以街道(乡镇、经济开发区)为单位进行达标率考核,每个街道随机抽查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站,每乡镇及经济开发区抽查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附件3
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报表一
填报周期:半年报,数据为年度累计数
填报范围:各街道(包括经济开发区)
机构名称(盖章):
一、基本情况
1.1 服务辖区范围: 平方公里
1.2 服务覆盖人口:家庭户数 户;总人口数(常住人口) 人,其中户籍人口 人;暂住人口(办理暂住证) 人;60岁以上老人 人。
1.3 设置/主办主体(请打√)
1全民 2 集体 3社会团体 4 私人 5 其它
1.4 床位数:编制床位 张,实有床位 张。设家庭病床 张。
1.5 核定编制: 人,编内人员 人,职工总数 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 人,注册护士 人,药剂人员 人,乡村医生 人。离退休人员 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人,中级职称以上执业中医师 人。
1.6 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共有责任医生 人(如未开展,填0)。其中,中西医结合的社区责任医生 人。
1.7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租用面积 平方米(如无租用,填0),
年租金 万元。
1.8 基本建设: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投资总额 万元。
1.9 收支情况:总收入 万元,业务收入 万元,
财政拨款(各级合计) 万元,其中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万元。总支出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万元。
1.10 中心是否纳入医保定点(请打√) 中心是否纳入新农合定点(请打√)
1是 2 否 1是 2 否
1.11 五大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参加人数 ,人均缴纳 元;失业保险参加人数 ,人均缴纳 元;医疗保险参加人数 ,人均缴纳 元;工伤保险参加人数 ,人均缴纳 元;生育保险参加人数 ,人均缴纳 元。落实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障人数 人。
1.12 全科医学培训情况:执业医师(助理)岗位培训人数 人;乡村医生全科知识培训人数 人;注册护士全科医学培训人数 人。
1.13 基本医疗情况:总诊疗人次总数(含门急诊) 人次,人均次门诊费用 元,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 人次;住院病人总数(入院) 人,人均住院费用 元。双向转诊人次(含转上和转下) 人。
1.14 社区卫生服务站
1.14.1 辖区内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个,已设 个,中心下辖站 个,其中与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的 个。
1.14.2 辖区内纳入医保定点的站 个,纳入新农合定点的站 个;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达到150平方米数 个。
二、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1 健康档案
2.1.1建立家庭健康档案 份,个人健康档案 份,其中每年4次以上上门服务 人。60岁以上老人建档 份。
2.1.2 是否实行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请打√)1是 2 否
2.2 健康教育:发放健康处方 份,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次,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专项调查)。
2.3 社区诊断:辖区内共有社区 个,其中已制定社区诊断(每年更新)
个。
2.4 卫生信息管理
2.4.1 法定传染病报告报告率 ,漏报率(抽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起,漏报 起。
2.4.2辖区内出生 人,死亡 人,孕产妇 人,流动儿童 人(统计时段)。
2.5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产前检查率 ,产后访视率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率 ;高危孕产妇及时转诊率 。
2.6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体弱儿筛查率 ;体弱儿随访率 ;儿童计划免疫:乙肝疫苗接种率 ,麻疹疫苗接种率 ,白百破疫苗接种率 ,脊灰疫苗接种率 ,卡介苗接种率 。
2.7 流动儿童管理:乙肝疫苗接种率 ,麻疹疫苗接种率 ,白百破疫苗接种率 ,脊灰疫苗接种率 ,卡介苗接种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2.8 重点疾病:高血压病人数 ,高血压规范管理率 ,糖尿病病人数 ,糖尿病规范管理率 ,肺结核病病人数 ,肺结核病规范管理率 ,精神病人数 ,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 。
2.9 辖区内健康从业人员体检率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五病调离跟踪率 ,学校、医疗机构每年每户检查次数 。
2.10 传染病病人个案调查率 ,疫点处理合格率 ,重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重点传染病种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
2.11 避孕药剂发放登记合格率 。
2.12 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满意率(抽查) ,对社区责任医生满意率(抽查)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填表说明
一、制表目的
为及时了解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总结和提炼实施城市社区公共卫生项目经验,落实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二、填表对象和范围
(一)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不用填写,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填表要求准确填写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有关信息。
(三)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填写内容按服务辖区为单位,因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要求汇总辖区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内容。
三、填表周期和报送要求
报表每半年报一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半年度考核结束后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报表实行纸质和电子版本双份传输,电子版本经市卫生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