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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责任指导员制度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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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8]32号


 

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责任

指导员制度的通知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城乡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城乡公共卫生工作责任指导员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贯彻落实“卫生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促进城乡公共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公共卫生工作责任指导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有关市级业务指导单位要转变观念,进一步明确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职责,把实施责任指导员制度作为实现公共卫生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重要措施,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公共卫生基础性工作能够在城乡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各市级业务指导单位要建立城乡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工作协调、业务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要分片落实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员及团队,落实指导责任。责任指导员主要在市级业务指导单位聘任,另外选聘部分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专业人员参加。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探索业务工作和项目工作有机结合、专线指导与责任指导有机结合的业务指导模式。要加强对责任指导员的培训,使责任指导员熟悉掌握项目工作要求,成为一专多能的全科疾控医生、全科卫生监督员、全科妇幼医生,切实提高业务指导能力,有效发挥指导作用。

三、加强考评,提高绩效。责任指导员和指导员团队工作要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各相关指导单位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指导员及团队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分配、奖惩中予以体现,对职责落实、成绩突出的团队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1: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责任指导员制度实施意见

附件2: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员团队成员名单

附件3: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员团队工作职责及分工

附件4: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员团队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附件5: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6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意见书

附件7: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查报告

 

 

嵊州市卫生局

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建立  城乡社区  指导员制度  通知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嵊州市政府办

附件1

 

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责任指导员制度

     

   

为加强城乡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实施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责任指导员制度,促进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管理

(一)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和指导团队

1、建立城乡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等业务指导单位要建立城乡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市疾控中心要成立城乡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其他单位成立办公室或明确责任科室,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城乡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或责任科室负责制定全市城乡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规范,统一设计检查、指导记录格式,协调单位各科室开展工作,对责任指导员进行培训、日常管理和工作业绩考核,组织人员对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检查考核,汇总上报公共卫生工作数据、报表,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聘任责任指导员。责任指导员主要在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业务骨干中选聘,部分在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公共卫生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中选聘。责任指导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掌握相关工作技能和工作要求。

3、建立责任指导员团队。按照地理、人口、行政隶属关系等综合情况,将全市21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责任区域,每个区域56个乡镇(街道)。各业务指导单位按责任区域聘任落实责任指导员,报市卫生局共同组成指导员团队,其中每团队聘疾控2-3人、卫监1人、妇幼2人、精防1人。每个团队设队长1人,分别由指导单位领导担任。团队指导实行分片包干,每个指导团队负责一个区域的工作指导。团队成员进行适当分工,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

(二)工作机制

各业务指导单位要建立完善适应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机制,转变工作模式,下沉工作重心。要明确责任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制订督导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开展责任指导员业务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责任指导员团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和团队成员分工合作制,使公共卫生指导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督导内容

根据《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农村和城市社区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

(二)督导频次

1、季度督查与半年考核。根据省农村和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和市卫生局《嵊州市乡镇(街道)卫生院(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对乡镇(街道)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查每季度1次,考核评估半年1次。季度督查一般安排在当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进行,考核一般安排在7月和11月进行。

2、现场指导。每个团队对责任区域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导每2个月不少于1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指导次数。现场指导必须覆盖到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行政村。除现场指导外,还可开展电话指导与咨询。

(三)督导结果反馈和报告

1、督导反馈。每次指导督查应有书面督导意见,对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以统一格式的督导意见书形式反馈给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求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落实责任科室或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进行追踪验证。

    2、督查报告。季度督查结束后,团队内各单位责任指导员根据督查结果编制统一格式的督查报告,上报单位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或责任部门,各单位汇总后上报市卫生局。

    3、考核总结。半年、年度考核结束后,各业务指导单位及时汇总分析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考核得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报市卫生局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三、考核评价

(一)各业务指导单位要制定责任指导员工作考核标准,并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分配和奖惩挂钩。

(二)市卫生局将于年终对指导员团队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良好的团队进行奖励。同时,对各业务指导单位责任指导员制度落实情况、指导工作及指导效果进行考核,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附件2

 

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员团队成员名单

 

 

乡镇(街道)

组长

成员

备注

第一团队

黄泽、三江、浦口、金庭、北漳

陈益芳

杨忠相  翁丽霞  支亚渊 孟公平  袁慧明    君 黄庆君

 

第二团队

三界、仙岩、下王、

剡湖、鹿山

竺小春

王红霓  周凡凡   

劳莉莉  马金苹  安 君

沈全海

 

第三团队

崇仁、竹溪、王院、

谷来、长乐、贵门

陈立文

邵武义 施治文 马红梅

商良波 郭剑锋 倪金校

 

第四团队

甘霖、里南、石璜、

雅璜、通源

郑再华

王 勇  黄益群  魏亚芳   俞兴华  郭剑锋   张 钢

 

 


 

附件3

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员团队

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职责

1、组织协调。协助做好责任区域内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关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和责任指导员的指导作用,切实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遇到的业务技术上的实际困难和疑难问题。

2、技术指导。定期对责任区域内各乡镇(街道)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指导落实整改,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措施与目标得到有效落实。履行指导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相关公共工作责任科室的沟通,建立良好的指导与工作关系,成为防保医生、妇幼医生、责任医生等的良师益友。

3、人员培训。协助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防保医生、妇幼医生、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等业务培训,每年各不少于1次,同时根据乡镇(街道)存在的主要业务问题,开展不定期的针对性较强的专题培训,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人员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规范,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从而提高项目工作质量。

4、督查考核。按《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浙江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嵊州市乡镇(街道)卫生院(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对责任区域内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每季督查和半年、年度考核。

二、分工

1、队长。由市疾控中心、卫监所、妇保院领导担任。负责团队管理、工作时间安排及与被指导单位、团队成员所在单位、卫生局之间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2、疾控指导员。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健康管理、预防接种、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社区管理、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环境卫生协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防控等内容的工作指导、人员培训、督查考核。可根据专业进行适当分工、相互协助。

3、卫监指导员。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卫生监督内容的工作指导、人员培训、督查考核。

4、妇幼指导员。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及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内容的工作指导、人员培训、督查考核。可根据专业进行适当分工、相互协助。

5、精防指导员。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精神病防治内容的工作指导、人员培训、督查考核。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公共卫生组织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合作医疗便民服务、老人和困难群体服务等内容的工作指导、人员培训、督查考核。

 

 

附件4

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员团队

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一、考核等级

年终由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责任指导员团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总分100分。90分以上优秀,8980分良好,7079分合格,69及以下不合格。

二、奖励办法

1)考核优秀的团队成员每人奖励1500元,良好的每人奖励1200元,合格的每人奖励1000元,不合格团队不予奖励。

2)对工作优秀的责任指导员,优先考虑评先评优。

三、考核细则

1、工作实效(40分)

1)责任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主要指标达到省卫生厅要求(20分);

2)责任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得分率85%以上(20分)。

2、团队工作(50分)

1)团队成员分工合作,职责落实(10分);

2)对责任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现场指导21次,全年现场指导覆盖所有下设服务站、1/3以上行政村,督导意见、督查报告内容全面(20分);

3)开展对防保医生、妇幼医生、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系员培训各1次以上(10分);

4)按时上报报表和督查、考核情况(10分)。

3、被指导单位满意度(10分)

被指导单位领导、防保医生、妇幼医生、责任医生等满意度90%以上(10分)。

附件5

 

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单位:                  考核人:                 得分: 分

内容

考核标准

扣分办法

扣分理由

得分

工 作

实 效

(40)

责任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主要指标达到省卫生厅要求。(20分)

各主要指标每下降10%0.5分。

 

 

责任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得分率85%以上。(20分)

考核不合格一个扣5分。

 

 

团 队

工 作

(50)

队长全面负责,成员分工合作,职责落实,工作扎实。(10分)

不认真开展工作酌情扣分。

 

 

对责任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现场指导21次,全年现场指导覆盖所有下设服务站、1/3以上行政村,督导意见、督查报告内容全面。(20分)

指导每单位及下设服务站少一次扣1分,村少一个扣0.5分;督导意见、督查报告少一次扣0.5分。

 

 

开展对防保医生、妇幼医生、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系员培训各1次以上。(10分)

少一次扣2分。

 

 

按时上报报表和督查、考核情况。(10分)

不及时、不正确一次扣0.5分。

 

 

满意度

(10)

被指导单位领导、防保医生、妇幼医生、责任医生等满意度90%以上。(10分)

每下降1%0.5分。

 

 

附件6

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督导意见书

 

单位:

负责人:

被督导部门:

督导内容:

上次存在问题

 

目前整改情况

 

 

本次

存在

问题

 

 

本次

整改

意见

 

 

陪同人员签名:

督导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督导人:                  

每次督导结束反馈给被督导单位,由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

附件7

 

嵊州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督查报告

 

被督查单位

 

督查范围

 

督查依据

 

督查人员

 

督查

日期

 

主 要

成 效

 

存在的主要

问题

 

原因分析

 

整改建议

 

项目工作

综合评价

 

督查单位

(盖章)

 

督查

人员

 

每季督查结束后报单位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责任科室),并反馈给被督查单位;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责任科室)汇总后报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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