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08〕54号
关于下发《二○○八年度法制承包户
考核奖励细则》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办、市司法局、镇党委《关于开展“农民法制承包户种法律”试点活动意见》(金委〔2008〕5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法制承包户“五大员”工作,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金庭”、“和谐金庭”,经镇党委研究,现将《2008年度法制承包户考核奖励细则》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逐项加以落实。
年终,镇党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法制承包户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根据工作业绩给以奖励。
附件:《2008年度法制承包户考核奖励细则》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2008 年度法制承包户考核奖励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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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办 法 |
自评分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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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宣传员 工作情况 |
1、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底搞好总结,并及时上报司法所。(4分) |
没有计划的,扣2分;没有总结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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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本村实际,配合村委会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如播放法制电影,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8分) |
法制宣传活动不丰富的,视情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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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管理本村法律图书室,经常开放,供村民阅览;负责本村法制宣传橱窗、墙报,及时更新内容;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8分) |
图书室经常不开放的扣2份,宣传橱窗、墙报未及时更新的,视情扣分,未及时下发宣传资料的,发现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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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员 工作情况 |
1、及时调处本村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 (8分) |
调处矛盾纠纷不及时视情扣分,因此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事件,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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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积极做好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工作。(8分) |
全年排查矛盾纠纷不得少于4次,少1次扣1分;没有排查工作资料的视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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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的联合调解及其他工作。(4分) |
配合上级部门工作不积极主动的,视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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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信访信息员 工作情况) |
积极协助村两委会做好信访对象思想疏导工作,努力避免无理信访、重复信访和群体性信访事件,及时向镇及相关部门上报信访动态信息。(15分) |
因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视情扣分;对发生的群体性信访事件,没有及时向镇及相关部门上报信息的,每例扣3分,直至扣完本项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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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情况 |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代收本村法律援助申请,并及时送交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审查上报。(15分) |
不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的,视情扣分;不及时将代收的法律援助申请送交镇法律援助站的,视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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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正人员帮教员 工作情况 |
积极配合镇司法所做好本村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三分”工作法;经常和归正人员谈心、交心,及时掌握归正人员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5分) |
对本村归正人员没有落实“三分”工作法的,扣5分;没有经常开展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视情扣分;归正人员失管每1人,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重新犯罪每1人,扣3分,直至扣完本项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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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作 情况 |
及时准确记录“五大员”台帐资料;及时完成镇司法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会议。(15分) |
没有记录的扣10分,记录不全面、不规范的视情扣分;没有参加培训和会议的,少1次,扣5分,直至扣完本项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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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
1、矛盾纠纷调解员的奖励按《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意见》执行; 2、其他员工作由镇党委、政府根据考核情况视情给予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