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旅游局文件
嵊旅[2008] 30 号
嵊 州 市 旅 游 局
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语言方案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近期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旅游企业在会议接待等业务活动时使用普通话的情况;制作、印刷的信笺、信封、档案、合同、票据、报表、简报、宣传材料等用字规范化情况;各类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招牌、标语(牌)等牌匾用字,期刊、网站等用字规范化。
希各旅游企业开展自查整改,迎接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语言文字 检查 通知
抄送:嵊州市语委办
嵊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