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件
嵊州市卫生局
嵊食药监〔2008〕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房
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全市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整治和规范小诊所药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行为,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创建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嵊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药品法律法规,提高涉药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开展药房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及时充实或调整相应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具体的责任岗位和责任人员,建立层级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具体工作真正能够落到实处。
二、严格对照监督检查标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医疗机构要对照《嵊州市乡镇(街道)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药械日常检查标准》(附件一)、《嵊州市乡镇(街道)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医务室和个体诊所药械日常检查标准》(附件二),认真扎实地开展药房规范化建设,并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1.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药房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重点改善药品仓储、陈列、养护条件,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规范化建设,市级医疗机构今年在市中医院和市妇保院开展医疗器械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要求在十一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2.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制度制作上墙或装订成册,并抓好制度的督促和落实工作。
3.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和村卫生室等薄弱环节的建设管理,推动药房规范化建设均衡发展。严格做到三室(诊疗室、治疗室、药房)分离,合法购进,分类储存,及时养护,合理使用,以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平衡发展。
4.不断创造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管理步伐。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要积极鼓励使用电脑管理,规范下属分院药房管理、药品配送,及时建立实时查询系统。
5.加强药品代购管理,规范药品配送行为。开展药品代购配送业务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规范自身的代购配送行为,使代购配送工作真正能够发挥其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6.要注重药房规范化建设与新农合 、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相结合。各乡镇(街道)要在试点基础上加强药房规范化建设,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三、推行目标考核,实施法制监督。确保十月份如期完成浙江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市)的验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市卫生局已将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纳入了对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条件之一。
要求各单位分别对照《嵊州市乡镇(街道)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药械日常检查标准》(附件一)、《嵊州市乡镇(街道)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医务室和个体诊所药械日常检查标准》(附件二)在九月二十日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九月底开展督查,确保“两网一规范”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附件一:《嵊州市乡镇(街道)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药械日常检查标准》
附件二:《嵊州市乡镇(街道)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医务室和个体诊所药械日常检查标准》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嵊州市卫生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