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人事局文件
嵊人字[2008]42号
嵊 州 市 人 事 局
关于要求给王菊英公务员补登记的报告
绍兴市人事局:
王菊英,女,1955年2月出生,原嵊州市审计局工作人员。2002年8月14日,因涉嫌受贿罪,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由省公安厅执行逮捕。2007年5月8日,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王菊英的起诉。5月17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王菊英的起诉。鉴于检察机关已撤案,经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要求给予王菊英公务员补登记。
特此报告
嵊州市人事局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