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08〕60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
有关制度的通知
各线(办)、工作片: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部规范化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健全镇机关院子运作机制,经研究,现将《机关院子卫生制度》、《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予以印发,希遵照执行。
附:《金庭镇机关院子环境卫生制度》
《金庭镇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金庭镇机关院子环境卫生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持机关卫生清洁,营造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政办全面负责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按范围落实责任区、责任人。
第三条 院子公共场所(包括院子露天场地、会议室、楼梯、厕所)由指定人员专门打扫。院子公共场所必须每天打扫,保持地面、墙壁、楼道、楼梯、扶手及会议室门、窗、玻璃等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
第四条 各办公室负责做好该办公室门、窗、玻璃及内部等清洁卫生。办公室室内摆放规范整齐,整洁有序,清洁卫生。
第五条 食堂卫生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具、餐具、饮具、熟食盛器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要确保食物卫生,就餐环境卫生。
第六条 全体干部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严禁在楼道内泼倒茶水、脏水,应将茶叶、烟头等倒入垃圾桶。在拖拭楼道时,不要往楼道内泼水、洒水。
第七条 严禁在办公楼内焚烧纸张、垃圾,以免污染环境卫生、发生火灾,对需销毁的文件、材料及废纸,交到办公室统一处置。
金庭镇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镇机关车辆的管理、调度由党政办负责。
第二条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务车辆。
第三条 严禁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公车。机关工作人员因驾驶公车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第四条 严禁机关工作人员擅自公车私用,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第五条 严格公车节假日、夜间停放制度,非工作期间公务车辆应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固定停车位置,严禁公车夜间停放在生活区内。
第六条 擅自将本单位的车辆借给他人驾驶,或其他违反公车管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 驾驶员要敬业爱岗,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各自办公室待命,临时有事外出应向党政办请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