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雅璜乡人民政府文件
雅政〔2008〕27号
关于下达2008年度森林限额采伐和毛竹采伐计划的通 知
各村、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5号文件)及嵊州市人民政府〔2008〕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森林资源现状,现将2008年度森林限额采伐和毛竹采伐计划下达给你们,各村一定要严格按照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林木毛竹采伐审批、运输、加工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减轻林农负担,经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决定从2008年起开始暂缓征收集体林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资金。
附:2008年度雅璜乡森林限额采伐和毛竹采伐计划表
雅璜乡人民政府
2008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