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文件
谷政〔2008〕60号
关于谷来镇组织开展2008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嵊征办[2008]1号《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摸清我市适龄青年数质量情况,准确分析和掌握全市征兵形势,为下一步针对性地做好征兵工作各项准备提供第一手资料,确保今冬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定于9月初开始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兵役登记、颁证和落实预征对象的年龄、范围和时间
兵役登记对象:200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注销200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23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9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颁证对象: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发给《公民兵役证》。
应征对象:2008年底年满18至20周岁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2008年底年满18至21周岁高中(含职高、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 (含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企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技术人员,高中毕业后进入复读班的学生,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非学籍学生)的适龄青年,2008年年底满22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 (含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企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适龄青年;2008年底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定为应征对象。上述各类人员户口不限。
开展时间:今年兵役登记时间从2008年8月下旬起至2008年9月15日结束。
二、今年兵役登记、颁证和落实预征对象的条件
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对象条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公民兵役证》。
预征对象条件: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目测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今年兵役登记、颁证和确定预征对象的办法
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办法:凡符合兵役登记和颁证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按照镇政府征兵办公室的通知,自行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企业单位的干部和管理技术人员到镇居委会进行兵役登记。经初步目测摸底,由镇征兵办公室初定应服、免服兵役的对象,有关情况填入《公民兵役证》,并报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发给《公民兵役证》。在兵役登记时,对超龄或不符合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及时注销,并做好统计归档工作。
确定预征对象办法: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镇征兵办公室分配的预征对象任务数,在初步目测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初步目测合格的应征公民上目测站参加目测体检,目测体检组人员由市征兵办公室统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高中毕业(含高中落榜后进入复读的学生、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和大、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都要参加身体目测。目测合格的适龄青年,统一由市征兵办政审组进行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择优选择政治表现好、身体素质优、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预征对象,对身体、政治条件合格的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原则上要全部确定为预征对象。
四、几点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把兵役登记工作做细做实。兵役登记工作是我国法定的兵役制度,是确保新兵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目前我们初步了解掌握的情况来看,今年征兵形势不容乐观,各村(居)民委员会要认清今年征兵工作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认清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兵役工作组织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征集措施,严肃兵役法规,确保兵役登记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在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要重视抓好预征对象的确定工作,要坚持按任务数的1:3的比例来确定落实预征对象任务数。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适龄青年积极报名登记的良
好舆论氛围。村(居)民委员会要针对今年征兵工作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周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会议、横幅、黑板报、墙报、标语等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尤其要重点做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紧紧抓住高考落榜后进入复读的学生、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不放,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宣传发动工作,激发他们爱国热情,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公民兵役证》、争当预征对象是每个适龄青年的应尽义务。
(三)把握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兵役登记工作的质量。兵役登记是征兵最基础的工作,是所有基础工作的“重头戏”,村(居)民委员会要在总结往年兵役登记做法基础上,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把兵役登记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搞好兵役法规宣传、规范登记程序、严肃法规纪律的基础上,重点要抓好以下三类人员的登记:一是高学历青年的登记。征集新兵中,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很高。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根据这一要求,认真做好高学历青年的登记工作,切实把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的数质量和分布情况掌握起来,对这部分人的登记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做到一个不漏。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他们报名登记,应征入伍。二是外出务工、经商青年的登记。各村(居)民委员会一定要注意总结往年的做法,切实掌握这部分人员的流动和所处的位置,做好工作,提高登记率。对不能及时返乡登记的要取得联系,及时补登;对参军积极性不高的要加强教育,绝不能放任自流。三是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登记。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征集工作,是为提高今年兵员质量提出的一项新举措,具体规定附后,请各村(居)民委员会认真学习理解掌握,并迅速贯彻落实。
附:做好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有关政策规定
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兵役 登记 通知
主送:村(居)民委员会
抄送:市征兵办公室
做好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有关精神
最近,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征集2008年度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应届毕业生经历单纯,知识牢固,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从这个群体中征集新兵,能够有效提高新兵质量,有利于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改善兵员整体素质,有利于提高部队战斗力。
各级兵役机关要把征集对象主体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大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当年毕业学生。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2009年毕业参加实习的,也可以确定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为预征对象,今年征兵开始时如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学生不包括在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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