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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石璜镇委员会文件
石委〔2008〕36 号
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预备
通 知
各村、单位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在发展入党前,上级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镇党委决定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九月底十月初,共五天。
二、参加对象: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已经过一年左右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农村建设等。
接本通知后,要求各村、单位党支部把需要培训人员名单于9月20日前报党政办(联系电话:83698580)。
附: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
二OO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 预备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