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08〕64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金庭镇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嵊州市金庭镇委员会
2008年10月6日
主题词:反腐败工作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工作计划 通知
金庭镇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绍兴、嵊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金庭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扎实推进“两创”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合力共建。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各村、单位纪检组织协助党组织推进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构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构建工作责任,形成全镇上下合力齐抓的局面。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出发点,从全局的高度谋划和落实。把构建惩防体系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使惩防体系构建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局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丰富和发展惩防体系的基本内容,与时俱进地推进惩防体系的构建工作,使惩防体系始终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厉惩处、改进作风等方面有机统一起来,使之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相辅相成。坚持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基层构建和科技促建相互配套,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构建格局。
(三)主要目标
在初步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建立具有金庭镇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功效日益显现,腐败的发生率明显下降,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加强教育预防,基本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突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以镇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创新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和主题教育等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到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把勤政廉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政意识。健全党性分析制度,建立党风党纪教育长效机制。
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负总责。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搞好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加强工作协调,形成整体合力。探索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三、加强制度建设,基本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和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关管理制度,重点规范领导班子的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的内容、程序、操作办法及执行情况督查办法。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规则和程序,规范集体票决的程序和运作机制。建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征询意见、协商和协调机制。建立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机制。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制度。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
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规范公务员行为,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警示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完善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基层单位等不同层面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建立起一套多层面、系统化、有约束力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和自律规定。
加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议事、情况沟通以及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健全党代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党务公开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和完善社情民意党内反映制度,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发挥党员对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
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制定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指导性意见,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制定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实行村务公开工作标准化管理。
四、强化监督制约,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加强对领导机关的监督。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对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办法、继续加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以及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函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探索党风巡视制度,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数据库。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内监督各项措施。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办法。
五、坚决惩治腐败,基本形成违法违纪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
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企业重组改制以及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案件,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严重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查处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枉法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发生在垄断性行业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中的案件。
深入治理商业贿赂。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纪律等手段,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利用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市场请出、吊销证照等多种手段,严厉惩治商业贿赂行为。
提升惩治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以干部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廉情预警网络等为主要内容的违纪违法及时发现机制。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办案程序规范体系和申诉复查工作机制。
提高办案综合效果。正确把握政策和法律,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对一些带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并提出源头治理对策建议。
六、加强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基本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承诺、蹲点调研、破解难题责任、群众接待日等制度。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制度的执行,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对机关作风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实行公示,深入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把作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有关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严格管理和规范政府机关公务、职务消费。着力解决会风文风问题,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认真执行办公用房建设和装修、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遵守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的规定,严格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全面深化“八郑规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和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议事规则。推行民主协商、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民主议事方式。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研究探索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镇机关、基层站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始终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监察,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深化行风效能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严肃查处不认真、不及时履行和拒不履行职责的行为。深化效能建设单位、科室、岗位三级承诺制,深入推进效能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加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建设,健全效能投诉网络,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风效能监督员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加强效能建设与效能监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七、加强组织领导,基本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镇党委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研究落实惩防体系工作建设,并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健全惩防体系的长效机制。
强化把构建任务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内容的联动机制,把惩防体系构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一并部署、工作一并检查、目标一并考核、责任一并追究,促进各项构建任务的落实。强化各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
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听取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制度,对体系构建工作中难推进、难执行、难落实的问题,协调力量和各种资源及时跟进解决,推进构建任务落实。坚持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构建成果的分析疏理,及时把握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建立的制度机制完善性缺陷和执行中被“空壳化”的情况,完善和改进构建成果。坚持督查制度,综合运用各单位自查、抽查和专题督查等手段,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针对检查情况,采取通报检查结果、下达意见书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考核制度,每年对构建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考评,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构建任务的顺利完成。
进一步健全工作创新机制。提升农村基层构建,坚持镇机关、村级组织、基层站所“三位一体”的构建主体,不断强化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的实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