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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文件
嵊甘政[2008]92号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嵊州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有关单位:
现将嵊防指【2008】6号《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按照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全力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转发 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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