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旅游局文件
嵊旅[2008]32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
“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2008年“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今年“十一”黄金周是北京奥运会结束和汶川大地震后旅游市场恢复的重要时期。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推动灾后旅游市场恢复、刺激国内居民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精心组织“十一”假日旅游产品
要认真分析预测“十一”假日旅游市场的需求特点,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出游需求。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增设娱乐性、参与性强的项目,激发游客兴趣。
二、切实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做好黄金周的旅游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是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旅游企业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一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游客中心、码头、临水临崖路段、宾馆油烟通道的检查治理,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做好旅游车辆和旅游道路等旅游交通、游览环节的动态检查和及时维护,增强重点地段和道口的警示标识及人员布置,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对车、船、竹筏等交通工具作一次全面检查,不符要求的要坚决禁止使用。对游客需经过的台阶、游埠道、护栏进行认真巡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引导。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要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
四是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引导自驾车旅游、出境旅游和探险旅游等安全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旅游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节日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请各单位将“十一”黄金周的值班电话、值班安排表于9月28日前报市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3185118,传真:83103068)
三、认真做好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
今年“十一”黄金周统计范围为全市星级宾馆、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点)。纳入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要认真分析黄金周期间各种旅游新动向、新热点,增强旅游统计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防止统计遗漏。
旅游统计的时间、内容及报送方式如下:
1.各旅游饭店、旅行社应及时汇总黄金周期间实际接待情况,并于10月5日中午12:30前将 “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游饭店接待情况统计表”(附表1)、“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行社接待情况统计表”(附表2),报送旅游局办公室。
2.旅游景区(点)、重点饭店仍实行每日一报制,并按报表要求及时上报。综合报表和统计分析于10月5日下午12:30前报旅游局办公室。
3.报送要求。各填报单位必须对各自报送的统计数据负责,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联系电话:83185118 传真:83103068
附件:
1.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游饭店接待情况统计表
2.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行社接待情况统计表
3.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区(点)接待情况统计表
4.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日报表
5.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综合报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黄金周 旅游工作 通知
抄送:绍兴市旅游局,周晓东副市长。
嵊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