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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城管执法与社区城市管理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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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嵊城管〔2008〕31号


 

关于建立城管执法与社区城市管理

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大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城管执法与社区城市管理的互动,充分发挥社区的自治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城管执法与社区城市管理的互动机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府“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工作要求和我局“亲民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的工作宗旨,积极实施社会互动工程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发挥社区的属地管理作用,把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管理目标

通过与社区的联动管理,努力实现八个“无”:无乱搭建、无乱吊挂、无乱设摊、无乱张贴、无乱排污、无乱丢垃圾、无乱停放车辆、无破坏绿化行为,全面提升社区环境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推进和谐城管、和谐社区建设。

三、实施方法

1.执法队员进社区。每个社区落实一名执法队员,做好与社区的日常联系工作。联系队员每星期安排半天时间在社区工作,宣传城管法律法规,了解社情民意,现场受理投诉和接受咨询,并积极配合社区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建立工作联系函制度。社区在日常管理中,碰到仅靠思想教育和行政手段已无法解决的城市管理难点问题,通过联系函的形式,及时将有关情况函告我局协助处理,形成共建联管机制。

四、工作职责

(一)社区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城管执法局及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发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管理;

3.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人开展劝诫、引导、说服教育工作,督促其及时改正等;

4.积极发挥社区基层优势,努力做好涉及城管执法问题的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5.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人经劝说、督促无效的情况下,及时与城管执法局取得联系,并协助做好查处工作;

6.配合城管执法局及执法人员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城管执法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以下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城市意识;

2.落实联系社区的执法队员,明确责任,并督促队员做好辖区内的日常监管,积极查处职能范围内的违法(规)行为,发现违法(规)行为及时阻止;

3.定时走访社区及居民,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社区有关涉及城管执法业务的工作情况,为社区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

4.负责抓实抓好工作联系函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社区城管执法的热点难点问题;

5.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6.及时向社区通报城管执法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收集汇总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局里成立城管与社区联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朱钦明局长任组长,丁建仁副局长任副组长,曹笔路、黄文祥、黄建军、徐军、叶乃荣、李宗礼为成员,做好有关指导与协调工作。

二是各司其职。社区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履行社区相关职能,做好教育、劝导、调解等基础性工作;执法队员要认真履行联系责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执法工作,定期向大队汇报联系情况;大队要支持执法队员做好联系工作,对社区联系函中的工作要及时予以办理。

三是加强考核。建立健全联系队员岗位责任制,把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情况作为年终优秀执法队员评比的主要依据,把社区联系函办理情况作为规范化中队的考核依据,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中队给予通报表彰。

 

附件:社区城管工作联系函

 

 

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城市管理  社区  联动  实施方案

抄送:市府办、有关街道办事处、社区,赵祥军副市长。

嵊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7印发

社区城管工作联系函

 

              社区(盖章)              填写日期:

当事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址

 

事件经过

                                                              

先期工作

基本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

社区意见

及要求

            

 

 

社区负责人:

局拟办意见

 

 

                 分管领导:

办理情况

 

 

 

 

                 大队负责人:

反馈情况

 

 

              

备注

 

 

 

联系函操作程序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或居民投诉、举报违法行为→社区工作人员初查核实→及时劝诫、引导,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填写《社区城管工作联系函》交联系队员→由局办公室报局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落实到相应大队承办→属于城管执法局职责范围的,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责令限期自行改正,仍不改正的,依法立案查处;不属于城管执法局职责范围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指导社区报送相关部门处理→联系队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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