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08]85号
关于转发《嵊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摸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
现将《嵊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摸底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经济普查 单位清查 摸底 方案
抄送:
- 上一篇:关于调整黄泽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 知
- 下一篇:关于张樟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