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嵊文广新字〔2008〕62号
关于公布嵊州市首批星级民营剧团名单的
通 知
各民营剧团:
为加快我市民营剧团产业化建设,提升民营剧团档次,增强演出市场竞争力,促进越剧发展繁荣,根据嵊文广新字[2008]44号《关于开展嵊州市民营剧团星级创评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通过自评、申报、推荐、考评、公示,决定下列剧团为嵊州市首批星级民营剧团。
二星级(5个):
嵊州市越艺越剧团
嵊州市越剧艺术中心二团
嵊州市群艺越剧团
嵊州市越剧艺术中心一团
嵊州市红楼越剧团
一星级(3个):
嵊州市新艺越剧团
嵊州市永生越剧团
嵊州市云龙越剧团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报:省文化厅、绍兴市文广新局,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市有关领导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