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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8〕185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清薪维稳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清薪维稳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市机号[2008]19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这次开展清薪维稳行动中,要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清薪维稳工作采取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化解隐患。
二、排查摸底,化解隐患。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组织人员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的欠薪及租赁企业情况,掌握企业经营状况特别是工资拖欠情况。对于辖区内欠薪企业,要分别落实班子成员作为清薪责任领导,负责限期清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