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文件
嵊甘委〔2008〕70号
中共甘霖镇委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霖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行政村,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嵊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矫正委下发的《嵊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甘霖实际,特制定《甘霖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08年11月18日
主题词:印发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嵊州市矫正工作委员会
甘霖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嵊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008]23号文件《关于嵊州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矫正委下发的《嵊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目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矫正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建设和谐、文明的新甘霖”作出积极贡献。
社区矫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开拓创新原则,依法规范原则,密切协作原则,公开监督原则。
二、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和主要任务
(一)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裁定假释的;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二)工作任务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外刑罚的顺利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
3、依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各种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
4、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三、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及工作队伍
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分工负责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开展。
建立社区矫正组织。镇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财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司法所内设立办公室。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2、依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控措施;
3、以个性化教育为主,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改造;
4、组织、督促、检查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5、依照有关规定或政策,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
7、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建立一支由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区矫正辅助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是指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公职人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者是指从社会招聘或镇干部兼职的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非公职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工作(居住)在社区内、愿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并经镇社区矫正办批准和培训的村(社区)干部、各级治保调解干部、退休干部、退休教师。
四、社区矫正相关部门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镇综治中心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好相关牵头协调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
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矫正对象服刑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考察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及时作出矫正期间的鉴定工作,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派出所要配合司法所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考察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减刑、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的书面意见,及时进行审核,提出建议,通报原判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及时进行查找;对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
五、工作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很强,在工作中,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规范执行有关制度,积极探索完善有关制度,保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例会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订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部署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遇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建档统计制度。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记入档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培训工作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组织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奖惩考核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失职或失误而引起重大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成立甘霖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甘霖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二)启动、实施阶段:(
召开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建立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落实保障措施;配备工作人员,开展队伍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形成运作机制;摸清社区矫正对象底数,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衔接工作。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和相关台帐;开始实施社区矫正。
(三)完善提高阶段:(
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探索、完善社区矫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