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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财政局文件
嵊财会(2008)201号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组织考试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三、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1.2009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kjbm.zjczt.gov.cn)或绍兴会计网(网址:www.shaoxingacc.com),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0-28日。
3.收费方式采用工商银行网上交费,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
4.由于今年首次实行全省网络报名,为协助在网上报名有困难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市财政局设立了一个自助报名点,自助报名点设在嵊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5.已在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于考试前10天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kjbm.zjczt.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全面系统了解掌握财政部2008年6月新发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大纲的基本内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有关辅导教材。考生可在网络报名的同时自主选择,确定是否需要订购相关考试辅导教材。
考试辅导教材预计在2009年1月中旬到达。为方便领取,考生可自愿选择快递公司直接送达(仅限浙江省境内),也可到原报名时网上注册所管辖的报名管理部门领取。本市考生的注册所管辖的报名管理部门为嵊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3033329和83024532。
七、考试收费
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八、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种。
九、试卷印发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刷。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及答题卡,领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阅卷及考试成绩的核定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2.阅卷工作结束后,由省财政厅确定合格标准,核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并将各地考试人员的成绩和合格人员的名单一并通知各地。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考生,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同时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该两科目考试同时合格时,发给全科合格证书。
十一、考前辅导培训
为提高报考人员学习和掌握应考知识,提高考试合格率,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前辅导业务培训由嵊州市委党校统一组织,需参加考前辅导培训的报考人员,可直接向嵊州市委党校报名参加培训。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