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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街道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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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文件

 

嵊剡政〔2008〕67 号


 

关于开展全街道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行政村,城溪工作片、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嵊防火委[2008]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剡湖街道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7个月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工作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积极实施“工业强市、和谐惠民”总战略,全面建设“平安嵊州”的总体要求,严格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气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和电气火灾全面下降、重大电气火灾不发生为目标,全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作为得到有效打击,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建筑电气重大火灾隐患力争基本消除,防止产生新的隐患,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全社会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是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休闲场所、小饭店等“六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等场所内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08年6月开始,到2008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部署阶段(2008年6月)。研究制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6月至8月)。各单位要结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体生产经营户、村居(社区)、家庭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2008年9月至12月)。街道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上报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既是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因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精干技术力量进行深查、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同时要建立健全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保障电气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防火灾隐患。各分管领导要加强监督,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有效的形式,充分发挥广播、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三合一”、民用出租房、家庭式小旅馆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力量加强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让群众自觉投入到电气隐患的自查工作中去,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1、剡湖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登记表
       2、剡湖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消防    监督    整治                                                                  
    抄送:市防火委、市安委会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8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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