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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通源乡人民政府文件
通政〔2009〕3号
关于转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行政村:
2009年春节即将到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门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森防发明电[2008]98号),对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现将《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紧急通知》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预防扑救措施的落实,确保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不出大的问题,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附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源乡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森林消防 转发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森林消防指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