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工[2009]1号
关于认定福利企业资格的批复
嵊州市西鲍第六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的报告收悉。经审核并实地调查,你公司已基本符合浙民工〔2007〕218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申报认定福利企业。待报请绍兴市民政局、省民政厅核准,核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后,享受福利企业有关待遇。希接文后,切实按照福利企业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提高,始终坚持福利企业的办厂宗旨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为社会多做贡献。
特此批复。
二○○九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