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09〕3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嵊州市
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嵊教体普〔2008〕65号文件要求,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市教体局组织力量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嵊州一中等17所学校被评为嵊州市级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现将学校名单公布如下:
嵊州一中、嵊州二中、嵊州中学、爱德外国语学校、崇仁中学、职技校、职教中心、五爱幼儿园、红旗幼儿园、罗星幼儿园、湖都科技幼儿园、飞天艺术幼儿园、东圃幼儿园、黄泽镇中心小学、三江街道中心小学、贵门中心学校、蛟镇小学。
希上述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能继续努力,切实发挥好龙头表率作用。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公布 语言文字示范校 通知
抄报:绍兴市语委办。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