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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嵊质发〔2009〕2号
各有关生产企业、经销企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品种:
(一)范围:全市范围内生产、经销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
(二)品种: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资、建材、电工材料、粮油及食品等商品。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09年第一季度。
三、检验依据:
(一)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二)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
四、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
检验样品应在生产、销售企业的所在场所随机抽取,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按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强制性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检验项目:
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
六、工作要求和后处理:
(一)请各有关企业认真配合做好此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九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