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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08〕64号
关于设立长乐镇企业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开展,决定设立长乐镇企业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局。
现将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办公室主任:袁 钢
副主任:钱乐汀 钱义能 钱绍锋
成 员:刘伟中 黄银海 相 峰 陈伟斌 楼 益
赵 益 楼斯光 王洪挺 邢志南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08年12月31日
主题词: 机构 人员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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