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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谷来镇委员会文件
谷委〔2008〕52号
关于成立谷来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片、办、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嵊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在我镇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最大限度地引导和帮助社区矫正人员,经研究,决定成立谷来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黄承永
副组长:刘飞敏、胡仕锦、王建锋
下设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成员如下:
站 长:王建锋
成 员:祝水源、楼喻根、马岩木、马康华、黄小江、何 昆
中共嵊州市谷来镇委员会
2008年11月23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