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经济贸易局文件
嵊经贸〔2008〕84 号 签发人 : 王 炜
关于要求对浙江天成印染针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请示
绍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浙江天成印染针织有限公司、浙江阿斯克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嵊州市方正纸业有限公司、嵊州市永利纸业有限公司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在市、县(市)经贸和环保部门的指导下,企业与清洁生产审核机构一起,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对生产和服务全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能耗、物耗及废物产生,降低污染对环境影响的方案。方案实施以来已取得绩效,现企业与审核机构已共同编写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现将相关材料上报,望能组织专家及时予以验收。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联系人:竺顺余 联系电话:83112858)
主题词:企业 清洁生产 请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