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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9〕15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葛哲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
葛哲明同志任综合科科长;
李伟民同志任经济二科科长;
刘波同志任公用事业科科长;
陈寅同志任法制办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富云同志(市应急办副主任)明确为中层正职;
支浩权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
王国东同志任信息科副科长。
免去:
刘波同志综合科科长职务;
李伟民同志法制办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葛哲明同志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二○○九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