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纠纷摸排和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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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司法局文件
嵊司〔2009〕1号
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纠纷摸排和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所、处: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我市春节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根据绍兴市局和市维稳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集中排查调处活动
各司法所要要集中组织一次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重点排查解决民间借贷、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环境污染、劳动就业、医疗养老、中小企业停产倒闭及由此引发的业主逃匿、拖欠职工工资、债务纠纷等对本地区稳定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逐一跟进工作措施,务必将各类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积聚引发群体性事件。各司法所特别是五大集镇、四个街道的司法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工作片和村(社区)干部、驻村指导员开展摸排调处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综治工作中心、信访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克服麻痹思想,切实负起责任,认真部署,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切实增强维稳意识,结合服务职能,主动介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各司法所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抓好春节期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不隙一处,不虚一时,不漏一人。在节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区矫正机构要组织一次对矫正对象的摸排,组织一次集中教育,明确或强调有关纪律,提出具体要求。对重点对象要做好预测预防工作,落实群策群防措施;对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矫正对象,要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落实相应措施;对生活困难或身体有残疾、有疾病等情况的矫正对象,要积极向民政等有关部门争取、协调解决其实际困难,防止问题激化;对脱管、漏管的矫正对象,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查找;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矫正对象,要严格按规定办理外出请假审批手续,落实审批责任。
三、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市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低保户、老年人等弱势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贴心服务,及时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针对近段时间因职工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增多的现象,要进一步畅通便民渠道,保证农民工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要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纠纷当事人之间的非诉讼协商、调解活动,使拖欠工资和工程款问题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快速地得到妥善解决。
各司法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本地实际出发,统筹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要严格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市重大疑难民间纠纷上报督办制度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集中摸排调处工作小结和典型案例表及《疑难重大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统计表》,请于2009年2月15日前上报局基层科。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 司法 节日维稳 通知
抄送: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社区矫正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市公、检、法,马志龙副书记、吕丙副市长。
嵊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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