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招管办〔2009〕1号
关于报送《嵊州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
2008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
现将《嵊州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2008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附:嵊州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2008年工作总结
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招投标 工作总结 报告
嵊州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
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来,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部署,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规范交易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招投标队伍建设,确保了招投标市场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招投标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被绍兴市招管办授予“2008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服务质量先进单位”称号,中心政府采购部先后被评为嵊州市十佳“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绍兴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
一、围绕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交易活动
一年来,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围绕招投标平台建设,积极完善相关交易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交易活动。据统计,市招投标中心全年共开展各类交易1080项,实际交易额143041.6976万元,增收节资为27063.911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04项,预算金额为56764.1403万元,实际中标金额为52028.6619万元,节约资金4735.4784万元,节约率为8.34%;经营性土地、矿产交易65宗,起始价为63208万元,成交价为84778万元,增资21570万元,增资率为34.13%;政府采购878项,预算金额为5376.889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为4789.1249万元,节约资金587.7647万元,节约率为10.93%;产权交易33宗,起始价为1275.2421万元,成交价为1445.9108万元,增资170.6687万元,增资率为13.38%。
(一)完善产权交易办法。针对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较为滞后的现状,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总结以往几年交易经验,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和完善,重新起草了《嵊州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嵊州市人民政府第29号令形式重新发布。该令在内容上对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范围、方式、操作流程等作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并增加了场外交易追究责任的规定,增强了产权交易活动的操作性和规范性。
(二)健全交易运行机制。以“创业实干,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招投标“创业创新”活动,创新招投标工作方法,进一步理顺审批手续,加强投标人和招投标秩序管理,健全运行机制,严把制度的“执行关”,坚持投标资格预审制度、遏制借资质挂靠制度、违规投标人请出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制度的运行,确保了招投标信息、办法、程序、结果的公开与透明。
(三)加强乡镇业务指导。在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日常联系协作的基础上,7月中旬,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还组织召开了嵊州市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乡镇(街道)上半年的招投标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重点研讨了招投标中应进未进、限制投标范围、招标方式不规范等现象,并就乡镇(街道)普遍存在的有关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指导。2008年,全市各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共开展各项交易204项(宗),实际交易额4303.8333万元,增收节资为275.106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70项,预算金额为3771.5793万元,实际中标金额为3625.3105 万元,节约资金146.2663万元,节约率为3.88%;产权交易34宗,起始价为549.683万元,成交价为678.5228万元,增资128.8398万元,增资率为23.44%。
二、围绕强化监管,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08年以来,市招管办积极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了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操作。
(一)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一是强化事先介入。对即将进场交易的各项活动,市招管办事先主动介入,积极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沟通协作,深入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做好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强化事中监管。对招投标工作实施全程监管,严格把好三个关:把好交易进场的审核关,重点审核项目进场交易的条件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等,确保项目招投标条件设置的合法合理;把好交易材料的备案关,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一系列材料进行备案,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等,重点加强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备案,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把好交易现场的监督关,对资格预审、抽签入围、开标、评标等整个招投标过程实施全程监督,重点监督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来开展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确保整个评标过程公平、公正。三是强化事后查处。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摸排梳理线索,积极查处各种招投标违规行为。
(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针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建立时间长,评标专家信息变更大的现状,结合当前对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新要求,市招管办把建立完善评标专家库作为了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伊始,市招管办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市建设局、水利局、建管局、交通局、开发委等行业部门招标办,积极开展评标专家新库建设工作,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行业专家,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经行业招标办把关审核后由市招管办再审核筛选,择优聘用。专家库重新完善后,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已达150余人,在年龄、文化、专业等各方面都得到了一定的优化,进一步提升了评标工作质量。
(三)开展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查处工作。针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难、查处难、处罚难的现状,市招管办在市纪委的指导下,起草了《关于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查处机制的意见》,由市委办、市府办发文,在全市招投标市场建立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查处机制,其指导思想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取全程监管与分段落实相结合,联合查处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违规必究与有究必果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了由市纪委牵头协调,市招管办为主负责调查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处罚,各单位间信息共享、分头监管、密切配合、联合调查、各自处罚的联合查处机制。
(四)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备案和考核管理。针对中介机构在招投标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进行了重新备案,严格审核代理进场交易资质;另一方面加大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拍卖机构的考核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在中心的代理行为。
三、围绕优化服务,加强招投标队伍建设
在抓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狠抓队伍管理不放松,树立了招投标良好形象。
(一)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积极开展“创业实干、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围绕“三个创新”,即创新招投标工作方法、创新招投标工作环境、创新招投标工作机制,集思广益,征集“金点子”23条,并应用到招投标工作实际,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效。
(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针对近两年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结合招投标工作发展实际,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嵊州市招投标市场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年度信息考核办法》、《“五比两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实施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评比办法,使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比办法更适应工作发展,更便于量化考核。
(三)开展创评竞赛活动。坚持在各科、交易部中开展“比程序规范、比优质服务、比创业创新、比交易质量、比廉洁自律”五比竞赛活动,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服务明星”、“岗位先锋”两评活动,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提升了服务理念,优化了服务质量。
(四)抓好行风效能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开展“行风效能阳光行动”,认真组织抓好“行风效能面对面”和“行风效能心连心”活动,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和投诉,宣传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解答热点问题。抓好支援抗震救灾、扶贫结对等相关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和工会建设,对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积极参与“行风示范窗口(站所)”评选,中心政府采购部获得嵊州市十佳“行风示范窗口”称号,并被推荐至绍兴参评,获绍兴市“行风示范窗口”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