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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嵊政〔2009〕13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三比”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嵊州市重点工程建设“三比”竞赛考核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2008]24号)的文件精神,2008年度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了比进度、比质量、比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三比”竞赛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2008年度重点建设工程“三比”竞赛活动的优胜单位公布如下:
一等奖
南山、前岩水库除险加固及上俞堰坝引水应急工程
二等奖
500kv苍岩输变电一期工程、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茶叶市场)
三等奖
清风水利枢纽工程、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获得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责任部门,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和2万元(同一责任部门不重复计奖,年终考核奖金全额由市财政承担)。希望各重点工程建设优胜单位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优胜表彰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