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司法局文件
嵊司〔2009〕4号
关于表彰2008年度司法行政系统
各类先进的决定
各科、室、所、处:
2008年度,我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局党组决定:授予崇仁司法所等5个单位“200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潘蝶燕同志等8人“200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王建锋同志等2人行风建设先进个人,授予姚建明同志等2人“2008年度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张云同志等2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争取更大的成绩和进步。市局号召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为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类先进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先进 决定
附件
200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类先进名单
先进集体
崇仁司法所
黄泽司法所
仙岩司法所
大众法律服务所
方圆法律服务所
先进个人
潘蝶燕(长乐司法所)
王学喜(剡湖司法所所长)
樊群英(嵊州市公证处)
娄善军(城关法律服务所主任)
李 秀(大众法律服务所主任)
钱雷岗(甘霖法律服务所主任)
陈小勇(城关法律服务所副主任)
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王建锋(谷来司法所所长)
魏小英(嵊州市公证处)
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姚建明(大丰律师事务所)
裘兆侠(城关法律服务所)
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张 云(三江司法所)
裘丽娜(崇仁司法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