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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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合一”无照经营场所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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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工商〔2009〕21号 |
各工商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嵊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利剑•剡溪一号”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通知和绍市工商企[2009]12号《关于开展“三合一”无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开展“三合一”无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行动,查处取缔“三合一”无照经营场所。
二、行动时间
3月20日至30日。
三、行动方法
各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行动方案,突出重点,结合责任区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三合一”无照经营场所,在查处的基础上涉及前置许可的抄告相关部门。
四、行动步骤
(一)调查摸底。各所要根据原有掌握的情况,逐个排查,以责任区为单位上门逐户检查,及时掌握“三合一”无照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进行整治。各所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和重点,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整治,对问题突出,长期从事“三合一”的无照经营场所,加大力度,彻底取缔,不留隐患。
(三)建立机制。各所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取缔、早规范,把查处“三合一”无照经营场所作为一项日常的长期的监管工作来抓。
五、行动要求
各所要把这次查处“三合一”无照经营场所专项行动,作为“查无照、督亮照、促验照”检查活动的延续工作来抓,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三合一”无照经营的危害性,切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花大力气取缔“三合一”的无照经营场所。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三合一”经营单位,要依照“利剑•剡溪一号”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政府部门汇报,把存在的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所要将专项行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于4月8日前报市局企管科。
附件:全市查处取缔“三合一”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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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三合一”场所 整治 通知 闾小锋副市长。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发 |
